離婚后“藏娃”?永定區法院快速執行幫助母子團聚
2024-06-24 16:50:29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輝 | 作者:文富強 龔安妮 | 點擊量:8207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文富強 龔安妮)近日,劉女士將一面印有“執行先鋒、法治楷模”的錦旗交至永定區法院執行局干警手中,以表達對他們的感激之情。
此前,劉女士與劉先生于 2023 年經法院審理解除婚姻關系,婚生子小劉被判由劉女士撫養教育至成年,劉先生按月支付撫養費。但在 2024 年 3 月,劉先生為爭奪撫養權,未經劉女士同意,私下將小劉帶走藏匿。劉女士長時間尋子無果,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承辦人考慮到小劉未成年,直接強制執行可能會造成親人感情破裂,更會影響孩子身心健康。于是,承辦人第一時間聯系劉先生,對其搶奪、藏匿孩子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,然而劉先生言辭激烈、態度強硬。鑒于此,永定區法院向劉先生發出《預處罰告知書》,擬決定對其處以罰款、拘留、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等懲戒措施,并向其說明強制措施可能會對孩子未來產生的影響。經過多次溝通,劉先生主動帶領小劉來到法院交還撫養權,本案得以順利執結。
執行干警借此提醒大家,為了爭奪撫養權而搶奪、藏匿孩子的行為,不僅違反法律規定,更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長。父母之愛子,則為之計深遠,縱使夫妻緣盡,在處理孩子撫養問題時也應當保持理性、平和,選擇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撫養方式,讓孩子在父母共同關愛下快樂成長,切莫讓愛成為傷害。
責編:王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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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湖南法治報